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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镜头里的乡村振兴 ——第二届群文影像大展”征稿启事
2023.05.11 10:35 东莞市文化馆 中国文化馆协会摄影委员会

为繁荣群众文艺创作,增加人民精神力量,以影像记录和展现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取得的丰硕成果,中国文化馆协会摄影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摄影委员会”)定于2023年5月至7月举办“镜头里的乡村振兴——第二届群文影像大展”(以下简称“摄影展”),现面向全国摄影从业者、爱好者开展原创摄影作品征集。


一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中国文化馆协会

承办单位:中国文化馆协会摄影委员会、东莞市文化馆

协办单位:中国文化馆协会摄影委员会各委员单位、东莞市摄影家协会

媒体平台:国家公共文化云、《中国摄影家》杂志、中国摄影家网、文化莞家、瀚图影像网


二、征稿时间

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


三、征稿对象及范围

(一)征集对象

全国各级文化馆(站)摄影骨干、群文工作者(含曾从业人员);经全国各级文化馆(站)培训指导、热爱摄影的群众爱好者。

(二)征集内容

摄影作品征集重点围绕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取得的丰硕成果,展现乡村面貌巨变、记录群众幸福生活,包括:乡风文明的新风尚、山水林田的新图景,乡村人居的新生活,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,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亿万乡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。


四、征稿细则

(一)本次摄影展以公益惠民形式举办,不向任何投稿和入展作者收取费用。

(二)作品须围绕征稿主题,数量不限,彩色、黑白不限,组照计1件作品,须由4—10幅照片组成。单幅照片拍摄时间应在2018年以后,组照中应有至少1/3以上作品拍摄完成于2018年以后。

(三)投稿作品不能违背拍摄对象的客观真实属性,允许符合影像真实性基础上的适度后期处理,包括但不限于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的后期调整,彩色整体(不可局部)转变为黑白(含单色)等。

(四)投稿作品填写《作品申报表》《作品授权书》,版权归作者所有,本次摄影展各举办单位拥有公益性使用权,可用于出版、展览、陈列、宣传及其他公益性用途,不再另付稿酬。

(五)主办单位将对入展作品统一调取大尺寸数据原始文件(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2MB),制作展出作品。


五、作者权益

(一)本次展览将组建专家委员会,经审核遴选入展200件作品,经中国文化馆协会网站、“文化莞家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后,参加2023年中国文化馆年会“镜头里的乡村振兴---第二届群文影像大展”的主题线下展览,通过国家公共文化云、《中国摄影家》杂志、中国摄影家网、文化莞家、瀚图影像网等平台媒体同期线上展出。

(二)中国文化馆协会为入展作品作者颁发入展证书,为组织投稿及入展作品数量突出的文化馆单位颁发优秀组织证书;向入展作者赠送作品集1册,并由摄影委员会推荐参加各地惠民巡展活动。


六、投稿方式

(一)请各省级文化馆向所辖各级文化馆(站)转发本通知,以文化馆(站)为单位组织馆员摄影骨干集中投稿;各单位结合举办地方公益性摄影培训、采风活动等,宣传和鼓励专业摄影家、群众摄影爱好者以个人名义投稿。

(二)每件作品以“省+作品名称+作者姓名+手机号码”命名,每件作品须填写word文件《作品申报表》。(注:作者收到作品入选通知后,按要求填写《授权书》发回)。

(三)投稿作品文件夹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投稿邮箱:qgwhgsywyh@163.com;文化馆投稿的邮件标题为“省+文化馆名称+第二届群文影像大展”、个人投稿的邮件标题为“省+作者姓名+第二届群文影像大展”。文末可下载相关电子表格。

(四)联系人:中国文化馆协会摄影委员会  黄老师,联系电话:0769—22837271。


七、有关事项

(一)认真组织,坚持导向正确

本着为基层减负原则,尊重各地自主选择,不强制摊派。各推荐单位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对投稿作品的意识形态进行严格审核。

(二)服务人民,努力打造精品

在规范创作和专业引领基础上,以人民为中心,推出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和高超艺术水准的优秀摄影作品。

(三)坚持原创,保护知识产权

征集采用申报授权方式,保障作者合法权益,投稿作品经作者申报书面承诺为原创,保证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。

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。凡投稿者,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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